你支持谁的说法呢?写出你的选择,并加以说明,字数不少于40。
小礼说:
我的组别成员是老师选的,我觉得让老师决定组别成员最好,大家不用吵。
蒽蒽说:
我的组,当然是自己决定组员最好。跟自己喜欢的同学一起完成任务,效率最高。
我同意小礼的话。他的组别成员是老师选的,他觉得让老师决定组别成员最好,大家不用吵。我觉得小礼说得对。
我同意小礼所说的。我觉得自己挑选组员是一件很浪费时间的事。每次选组员的时候,我们都花了好长的时间。有些同学很抢手,每一组都想要他们。有些同学却像皮球一样,被人踢来踢去。这样的情形很糟糕。所以我和小礼的看法一样,由老师来替我们选组员,最好。
●两位同学都赞成小礼的说法。不知道各位同学是不是也这么想呢?
●在还没看各位同学的想法之前,我们来检查看看大作与小文的段落。
●如果以字数来算,大作同学达标。可是如果你仔细留意,那段文字其实就是题目所提供的内容。大作同学只改了里头其中两个字,然后加上自己的两句话(共15个字)。
●老师这里提醒大家,字数只不过是一个参考数,它让大家知道如果你想要达标,写出好内容,字数至少要达到一个数量。可是,我们写文章不是为了应付字数要求而已。文章的好坏,取决于内容,而不是字数的多寡。